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YZLCZ2024-C3-019-NMQT)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康明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地址:江苏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财富100大楼2#楼十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312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CZ2024-C3-019-NMQT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磋商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元整/年,服务期3年(¥ 680000/年,服务期3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元整/年,服务期3年(¥ 680000/年,服务期3年)。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

合同履行期限

1

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1

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位于江苏崇左市宁明县,有县城、明江、驮龙、爱店4个办公点,另有中华街旧局、政务中心(原地税)2个宿舍区,总建筑面积约12166.32平方米。其中县城办公点位于城中镇兴宁大道东37号,占地面积为8253.33平方米,建筑面积5370.5平方米,办公楼1栋(共8层,其中第67层为招待所)、机关饭堂1个(共3,1层为公务车车库)、室内运动馆1个、职工书屋1个(位于运动馆2楼)。主要设施:电梯1部,有配电房1个,地下室水泵房1个,消防系统1套。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服务期3年,每年预算680000/年(自签订合同后提供服务之日起算。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分年付款的办法。成交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有效期一年的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在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与成交供应商续签第二年合同,续签总金额以采购人第二年实际预算安排为准;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以此类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竞标。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228日至20243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康明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地址:江苏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财富100大楼2#楼十三层))。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售价现场购买采购文件,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4.售价:采购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3129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址:江苏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财富100大楼2#楼十三层)康明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逾时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20243128009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3129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财富100大楼2#楼十三层)康明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磋商及最后报价的有关要求:

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312930分(北京时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2)磋商方式:采用现场进行磋商。

现场磋商地点:江苏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财富100大楼2#楼十三层)康明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康明集团网(www.yzljt.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

    址:江苏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37

联 系 人:周保龙

联系电话:0771-8621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康明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

(百成财富100大楼2#楼十三层)

联系方式:0771-78355980771-7833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晖

电  话:0771-78355980771-7833699    

 

                                                                                                                                   202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