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监狱厂房通风降温设备采购废标结果公告

 

江苏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茂名市阳光工贸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71219日就茂名监狱厂房通风降温设备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废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茂名监狱厂房通风降温设备采购

YLZBHZC20171003-HZ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厂房通风降温设备

1

对厂房通风降温,把室内的高温、气味、粉尘和混浊闷热的空气排出室外,加速室内空气有效流动,达到降温、换气、净化空气及增加空气含氧量的效果。设备安装范围包括11楼三厂一分厂、13楼、14楼二厂二分厂、22楼一厂二分厂、23楼、24楼。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xyunlong.cn/),2017126日。

四、磋商日期20171219

评审地点:江苏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化州市鉴江开发区北京东三路6号六楼)

五、定标日期:20171219

六、废标信息:

截止投标时间向本公司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为二家,不足法定三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茂名市阳光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石滩场一号大院

联系人及电话: 何先生1370289085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化州市鉴江开发区北京东三路6号六楼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易先生,联系电话:0771-7373123

八、废标结果公告期限:自废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废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废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茂名市阳光工贸有限公司或受托代理机构江苏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江苏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