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1号线通风空调系统风管内部清洗消毒委外维保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二)

 

第一部分 澄清及说明

各投标人:

现对苏州轨道交通1号线通风空调系统风管内部清洗消毒委外维保项目(招标编号:YYWX-1-ZB-201902)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及说明: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现明确为“201981日上午930”。

2、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5.1.1.1.4款“表3 必备机械设备及工器具清单”原为:

序号

设备及工器具

用途

单位

数量

1

空调风管清扫机器人

设备清洗

4

2

风管清洗多用途集中式控制台

设备清洗

4

3

风管清洗软轴机器

设备清洗

2

4

模块式喷雾消毒机器人

设备清洗

2

5

中央空调管道清洗多功能自动喷药消毒泵机

设备清洗

2

7

风管清洗振动鞕

设备清洗

2

8

风道清洗机

设备清洗

2

9

工业吸尘器

设备清洗

2

10

常规工具(螺丝批、扳手、电笔、尖嘴钳、

虎口钳等等)

维保工器具

2

11

人字梯

4m

2

现根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12)对主要的专用清洗设备种类进行规范修改,更正为:

序号

设备及工器具类别

用途

单位

数量

1

风管清洗机器人

设备清洗

4

2

捕集装置

设备清洗

4

3

风管手持清洗装置

设备清洗

2

4

部件清洗装置

设备清洗

2

5

风管消毒装置

设备消毒

2

6

气动(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

设备消毒

2

7

常规工具(螺丝批、扳手、电笔、尖嘴钳、虎口钳等)

维保工器具

2

8

人字梯(4m

登高

2

注:投标人所选用设备及工器具名称可与上述设备及工器具类别名称不同,但应为功能用途

相同的设备及工器具。

3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技术评审标准”的“机械设备、工具配备”中内容 (要求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资格审查表”的“评审标准说明”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审查文件目录”中原内容“【具备水处理相关营业范围(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相关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供应商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现更正为“【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相关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供应商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

5、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7.1”中原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公告》第八条规定交纳”更正为“投标保证金:按《招标公告》第七条规定交纳”。

6、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1.5“在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中原 “(4)投标服务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人案的”更正为“(4)投标服务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7、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1.6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中原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上限控制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4)投标人未就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有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的”更正为“2)投标报价或修正后的报价超出上限控制价的;(3)投标人报价有漏项或缺项报价的或有选择性报价的或有条件报价的”。

8、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1.1中原以下内容:

"入围投标人价格评审标准""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开标一览表文字报价,则此处“投标报价”是指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开标一览表文字报价,则此处“投标报价”是指开标一览表文字报价”。

更正为:

修正后的总价若高于投标报价,评标报价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修正后的总价若低于投标报价,评标报价以投标报价为准。如投标人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删除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入围投标人价格评审标准”中内容 “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

请按以上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答疑

各投标人:

现对苏州轨道交通1号线通风空调系统风管内部清洗消毒委外维保项目(招标编号:YYWX-1-ZB-201902)投标人问题答疑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第9-11页,27页、45页分别把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从业年限及生产班组班长及作业人员的高空证分别作为技术需求书的人员要求和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的否决条件以及技术评分的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另外:招标文件第10-11页规定在集中清洗期间作业人员≥14且全部人员必须具有登高证,我公司认为该项规定是不切获实际的,因为不是每一道工序都需要登高,比如清洗空调机组、清洗空调部件及扶梯的施工人员是不用登高的就不需要登高证)。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规定不能将企业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出限制的有关资格许可或认证证书作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否决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三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等法规规定:不能将企业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出限制的有关资格许可或认证证书作为评分因素。

    答复:(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2)“全部现场清洗人员的登高证取证工作”是招标人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设置,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2招标文件45页技术评审标准的第5条机械设备工具配备分值最高为12分,评分分为好、中、差3个档次,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潜在投标人认为:1、中央空调清洗设备可以购买也可以租赁还可以自己研发生产,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仅只限于发票,还可以提供租赁合同或设备的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即可证明拥有该清洗设备。2、我公司认为该项评分分值太高(达到12分),建议减少或取消该项评分的分值,而增加空调设备及风管的清洗方法步骤及流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的分值。

     答复:(1)删除“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要求。(2)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人:苏州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苏州市云景路69

电话:0771-2778973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康明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苏州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E

邮编:530012

联系人:杨女士、刘女士

电话:0512-6818118

传真:0512-6821868

电子邮件:gxyunlong@vip.163.com

     招 标 人:苏州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康明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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